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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及职能分工

一、组织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组织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区委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指示、决议,结合本区实际,拟定相应规定和管理制度,报批后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督促。
2、统筹协调全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及其改革工作。
3、负责区管干部和部管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调配、任免、交流、奖惩等工作,参与区机构改革的有关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区直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
4、统一规划、综合指导全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调整及区机关干部下派锻炼等工作。
5、负责落实干部政策,包括干部政治、历史审查,按干部管理权限,认定和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干部学历。认定及审查处理历史遗留的党籍、党龄问题。办理干部离休、因公出国(境)赴港澳人员政审。
6、负责区管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7、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监督下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实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党员和干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8、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培训规划,对干部培训进行宏观管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9、管理全区干部档案,负责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管理工作,收集、编写本级组织史。
10、负责全区机关、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11、负责区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及上级党代会代表人选的推荐、酝酿、协商和选举,审理全区党组织设置。
12、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的规划、综合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13、负责全区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做好党员统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14、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接待处理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议(提)案。
15、负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16、负责知识分子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副乡镇长的选配和管理;负责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
17、承办区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l、负责各种综合性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请示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审稿、打印、发送。
2、负责各种工作会议的筹备、记录及其它各项会务工作,组织本单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3、搞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在工作方面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4、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5、做好文件书报信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处理、保管,以及文件和部内重要工作的督办。
6、接待处理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7、负责保密、印章管理、财务、后勤保障及生活福利工作。
(二)干部科
1、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要求,具体负责区管干部和部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和任免工作,准备好提交组织部讨论和区委常委会讨论的有关材料。起草和处理有关干部任免的文件,填写干部任免呈批表并及时归档。
2、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工作,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和档案。
3、做好区管干部、部管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经常性走访及考察工作,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向部务会提供班子调整意见和建议。
4、负责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做好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
5、负责干部挂职锻炼、交流工作。做好选派干部到基层、外地挂职锻炼的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
6、管理全区行政干部档案,做好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管理工作,收集、编写本级组织史。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干部人事制度和干部管理办法的改革,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促进班子建设。
(三)组织科
1、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的设置工作。
2、抓好党的机关、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好组织员队伍的建设。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总结和推广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典型经验。
4、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和区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制度。
5、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方式。
6、指导各基层党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搞好党员的教育和培训。
7、做好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刊的订阅发行以及组织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干部监督科
l、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审查处理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确定和更改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学历,认定及审查处理党籍、党龄问题。
2、负责受理群众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举报和干部公示、考察预告期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被公示对象的举报,并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做好对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情况检查监督和各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监督。
4、对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实施监督,做好犯错误干部的诫勉、教育转化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干部监督信息。
5、办理离休人员和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五)参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1、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的非领导职务任免的审批工作。
2、指导区、乡镇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六)科技干部科(增挂知识分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1、负责知识分子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3、负责科技副乡镇长的选配和管理。
4、负责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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